拿到永住权了!

Author: iDog | Date: 2008.12.01 | Category: 日本生活体验

今年五月底递交的申请(参见永住权的申请方法),10月底入管局来了一封信,要求提供“纳税证明书”。根据要求,提供最近3年的“课税证明书”“纳税证明书”,由于当时无法开今年的纳税证明,我就交了三年的课税证明。不知为何他们又来要纳税证明,而且还“威胁”说,如果在11月14日之前不提交的话,就要根据现有的材料审核了。我根据他们留的电话打过去,结果根本打不通(估计得十分有耐心和时间才行)。咱们当然惹不起人家,于是乖乖地到区役所开了纳税证明,并顺便把自己搬家和购房的事通知了一下。

突然,上周四收到了入管局的明信片,说审查通过了,让我到入管局去办手续。本着防止夜长梦多的原则(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,就是想快点办完),星期五中午跟公司请了假,就到入管局去了。然后很快就办完了。

不知道是因为我是下午去的,还是经济不好的原因,现在在入管局排队办手续 的人比两三年前明显减少。记得原来为了续签证,得至少从早晨等到中午,里面满满地全是人,找个座位都比较困难。现在坐着的人的密度大大减少了。

入管局的明信片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永住权签证

不管怎么说,拿到了永住权,还是一件十分令人高兴的事。今年是我来日本的第11个年头啊!这是经过漫长的等待取得的东西,来之不易。

总的来说,永住权有以下好处:

  1. 不再受签证种类的限制,我可以干任何想干的事(当然,违法行为除外)。之前持有的是技术签证,比如说,如果我心血来潮,想到麦当劳打工体验一下,被告发的话后果是比较严重的(以前我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,直到有一位大学刚毕业的朋友,由于兼职了其他类型的工作而被遣返,才知道其厉害)。现在,如果老子高兴,辞了职去打任何零工,不会有任何问题(当然,目前好像还没发现这样做的必要性。。。)
  2. 社会信用度提高。之前,自己在日本打拼了10年,做得还算可以,但是,买房子去申请贷款时,遇到了很大的阻力:绝大多数银行干脆不考虑给外国人贷款,除非你有永住权。据银行的担当者讲,拥有永住权的外国人,基本上跟日本人同样待遇。有位担当者也表示十分惋惜,本来我拿到那个贷款什么问题都没有,银行方面的风险十分的低,但是,由于有此硬指标,就是不能贷给我。后来,好容易找到两家:东京三菱UFJ银行和Mizuho银行。而且东京三菱UFJ银行还得通过房地产中介才能行,我自己去问了两次都被拒绝。现在要是去申请贷款的话,他们会抢着贷给我的。。。
  3. 不用更新,永远有效。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也只有三年。拿到永住权,就再也不用每三年到入管局去一趟了。不过,如果长期在国外生活,则需要有再入国许可,否则永住权会失效。稍稍分析一下,情况是这样的:再入国许可有效期是3年,外国人登录证有效期是7年,因此,得定期回日本待一段时间办手续才行。如果由于长期在海外居住,在日本没有住址,申请再入国许可估计没什么问题,登录证可能有麻烦,因为上面有你在日本的住址等信息。就算这样,也比加拿大等国家的永久居民权的条件宽松得太多。
  4. 失业保障。根据规定,如果外国人失业后三个月内找不到工作的话,就会被遣返。我估计这主要是政府不想付给失业的外国人失业保险,因为失业保险正是从失业三个月后开始支付。由于我们都跟日本人一样每月缴纳失业保险金,而真的失业了,却什么都拿不到,这对外国人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。有了永住权后,就可以在三个月后正常地领取失业保险。

There are currently 26 responses to “拿到永住权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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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 MyAvatars 0.2 On January 18th, 2009, 甘 Dawen said:

    恭喜啊!你来日本也有10年了。
    拿到永住权了,看来要离开日本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,不是吗?房子也买了。
    奇怪吧!我现在和王xiao、田qun住在同一个公寓。有的时候世界太小了,10年没见的人居然买房子时买到一起了。

  2. 2 MyAvatars 0.2 On January 18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喔,是吗?看来英雄所见略同啊。

    至于是不是在此真的“永住”,那也很难说,世事难预料啊!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,可能哪天就得走了。。。

  3. 3 MyAvatars 0.2 On February 23rd, 2009, 海洋中心 said:

    你好,麻烦问一下:我姐姐也拿到了日本的永住证,但他08年回国居住已经有一年多了,什么手续也没办,这会有什么问题吗?比如再回日本等等。谢谢

  4. 4 MyAvatars 0.2 On February 24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文中已经说了:“不过,如果长期在国外生活,则需要有再入国许可,否则永住权会失效。“。如果有再入国并且没过期的话,应该没什么问题。

  5. 5 MyAvatars 0.2 On April 28th, 2009, 第一次被裁员 » iDogiCat Blog said:

    […] 此时,之前申请的日本永住权终于显示出了其优越性,我不用为签证发愁了。否则,由于三个月没工作的外国人都必须离境,我就不得不先找个比较差的工作混着了。同时,由于是公司裁的我,而不是我主动辞职的,因此,正式离职日后一周就可以开始申请失业保险。想到这么多年以来每个月都缴纳那么多的失业保险,真想晚一些再找工作,先领一领体验一下。我的体验就是,被裁员倒也不错,如果不是经济环境太差的话,照这样拿补偿,如果以前自己每次换工作都是被裁员的话,我可发了。(至少有一次全球各地都裁三分之一,我所在的团队本身都没了,我还是没被裁掉。。。不久自己跳槽了,没赚到) […]

  6. 6 MyAvatars 0.2 On June 12th, 2009, 关于面试时应带的物品 » iDogiCat Blog said:

    […] 这次失业,虽然大环境极其的严峻–百年不遇的经济危机,但是,由于我已经取得了永住权,不需要再担心签证的问题,因此总的来说还是相对比较轻松的。但是今天还是险些出事。 […]

  7. 7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10th, 2009, newcomer said:

    你好。

    看过你的另一篇关于如何办永住的文章,特别是关于保证人的问题,很有启发,
    我也在考虑同样的办法。但是这里请教一个问题,如果你的保证人是你购买
    了他们服务的行政书式的,保证人证明书中的你们的关系是如何定义的呢?
    请不吝赐教。先谢过了。

  8. 8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10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写“朋友”即可,因为朋友的意思很广泛。或者咨询你的保证人他本人,他毕竟是提供专业服务的,这方面应该懂。

  9. 9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10th, 2009, Anonymous said:

    多谢这么快地给于指点。

    另外,从上面留言发现老兄好像也换过几次工作,不知次数多不多。

    我来日本快十二年,一直是搞IT,中途换过5次工作(有几次是被裁),
    06年起一直在现在的公司工作,上星期刚去入管办更新(如老兄所说,
    现在非常空,不管是申请还是领签证的)。像我这种换工作的经历
    是否有麻烦?如有这方面经验请指教。不好意思,问题提得多了一些。

  10. 10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10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当然不好,但是,如果你现在有工作并在申请期间不致失业的话,应该不成问题吧。其实你应该两年前申请啊,那样的话,现在不就早拿到了吗?

  11. 11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10th, 2009, Anonymous said:

    多谢指点。其实是想在一家公司待长一点,经历上好看点,当然还有保人的问题。

    再次感谢。

  12. 12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10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不用担心。知道已取得永住权的我是什么情况吗?参见下面的网页:

    http://www.idogicat.com/wcs/Life/JpnActiveOpeningRatio.html

  13. 13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11th, 2009, Anonymous said:

    谢谢你的数据。老兄的经历看来也是比较丰富的,不过真地佩服老兄的勇气,在07年转职后08年就去办永住了,而且6个月就下来了。我看来是缺乏一些勇气,这次算是较认真地考虑了。

    另外,在现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中找到满意的工作,真是可喜可贺。

    以后说不定还要来请教一二,还请依旧赐教。

  14. 14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24th, 2009, Anonymous said:

    不好意思,再请教一下老兄一个问题。

    在写申请永住的理由书时,是否需要把自己在日本的工作经历也写上去,包括每次换工作的原因,以及雇用形态(正社员,签约社员)?另外,我现在虽然在一间大型日本公司工作了3年以上,但雇用形态是长期的签约方式(非派遣,公司的在职证明书上只写社员),是否在理由书中写明?比较担心审批时被认为工作不稳定。

    请赐教。谢谢。

  15. 15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24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这些当然不是必须的,你可以自己斟酌。要点是:对自己有利的就写,对自己不利的就略去。既然那个公司自己都不说你不是正式员工,你有什么必要主动挑明呢?我记得当时就写了三部分:自己十年来的工作经历和对日本社会的经济贡献(守法、纳税等);自己对社区和文化交流方面的贡献;自己喜欢日本以及希望获得永住权的理由。

    当然,我并不清楚你的具体情况和入管局的评判标准。我自己并没有列清楚工作的具体雇佣形态和转职理由。我工作过的几家公司小有点名气,他们可能认为我是为钱转的职吧。。。:-)

  16. 16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25th, 2009, Anonymous said:

    谢谢这么快的回复以及详细的说明。

    其实我和你的想法也差不多,但是我委托的公司要我给他们我的履历书及职务职历书,然后由他们准备理由书。从与他们的谈话中发现他们似乎有意把过程写地很详细(我也觉得没有必要),因此向老兄请教以便在与和他们检讨时做到心理有数。

    说句老实话,如果能自己找到保人的话我也不用他们了。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
    再次感谢。

  17. 17 MyAvatars 0.2 On September 26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如果是那样的话,当然按他们说的去做可能更好些。因为我的经验充其量只能算是个案,而他们可能有比较多的案件的积累。

  18. 18 MyAvatars 0.2 On October 13th, 2009, newcomer said:

    你好。

    自从上次请教以后,到目前为止资料准备的进程还算顺利。但今天帮我办理的书士说
    最好可以提供(1)我来日本后的能反映工作生活状况的照片(20张以上),(2)包括旧护照
    在内的所有护照的复印件。 理由是能够证明我长时间在安定的生活工作情况,以及
    方便入管的人确认我的身份(省却查电脑记录的时间),当然不提供也可以。

    想请问,老兄当时提供了这些材料了吗? 从入管的HP上的规定来看并没有要求提供这些
    资料。

    请赐教。

  19. 19 MyAvatars 0.2 On October 13th, 2009, iDog said:

    没有。我感觉如果你护照换过的话,尤其是好多经历都在旧护照上的话,当然提供一下比较好。但对于提供生活照,我倒是感觉比较新鲜。。。有点像国内毕业生把简历弄成写真集一样 :-)

    不过,这毕竟不是简历,没那么多的说道和忌讳,提供照片的话,应该没有坏处,也许入管的人会觉得很有趣。可是,怎么证明你的照片是在那些年照的呢(如果没有自动的日期打印的话)?

  20. 20 MyAvatars 0.2 On October 13th, 2009, Anonymous said:

    谢谢这么快的答复。

    我想他们是过于认真了,而且我提出了异议后,他们也没有强求。
    我现在找的代理服务价钱比较贵一些,先付一半费用,另一半
    成功后再付,如果不成功已付的一半也会退回。我想没有把握
    的话他们因该不会接的吧。(当然,没有百分之百把握可以说)

    今天才发现这个site就是老兄在维护,看了一些记事比较有趣,
    以后有时间再讨教一二。

    再次多谢。

  21. 21 MyAvatars 0.2 On January 20th, 2010, Haozi said:

    兄弟,恭喜你通过永住审察。我的情况与你差不多,我也想申请一下。能不能告诉我如何写永住理由?可以的话能不能发一个你的理由书?lhao21@gmail.com 由衷感激!

  22. 22 MyAvatars 0.2 On January 20th, 2010, iDog said:

    申请永住理由书请参考我上面提到的3点来写,当然只是我的看法,并非标准答案。我的理由书已经随着我那台电脑的损坏而消失了。

  23. 23 MyAvatars 0.2 On March 25th, 2010, tina said:

    你好,偶然看过你的另一篇关于如何找保证人的文章,我想再看一遍,但我现在怎么也找不到这篇文章了。你能告诉我吗?

  24. 24 MyAvatars 0.2 On March 25th, 2010, iDog said:

    Tina:文章第一句的链接就是啊。

  25. 25 MyAvatars 0.2 On March 26th, 2010, tina said:

    谢谢,我看到了。但是我想问一下,你是自己递交申请,还是由行政书士代为申请?你只是购买保证人?我也想申请永住,因为找不到保证人,所以看到你的文章后,好像看到一点曙光。

  26. 26 MyAvatars 0.2 On March 26th, 2010, iDog said:

    我只是购买的保证服务(保证人买不起),自己递交的。如果感觉没把握的话,行政书士或律师等会十分高兴为你全部包办的,只是多花些钱而已。我当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,就自己办了。

    保证人的确是这里的唯一瓶颈所在,因为不管交情如何,一般人是不愿意给你当保证人的,所以当时我也很绝望。后来经过一番调查,找到这一途径,并经证实是合理合法且行之有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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