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永住权了!
今年五月底递交的申请(参见永住权的申请方法),10月底入管局来了一封信,要求提供“纳税证明书”。根据要求,提供最近3年的“课税证明书”或“纳税证明书”,由于当时无法开今年的纳税证明,我就交了三年的课税证明。不知为何他们又来要纳税证明,而且还“威胁”说,如果在11月14日之前不提交的话,就要根据现有的材料审核了。我根据他们留的电话打过去,结果根本打不通(估计得十分有耐心和时间才行)。咱们当然惹不起人家,于是乖乖地到区役所开了纳税证明,并顺便把自己搬家和购房的事通知了一下。
突然,上周四收到了入管局的明信片,说审查通过了,让我到入管局去办手续。本着防止夜长梦多的原则(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,就是想快点办完),星期五中午跟公司请了假,就到入管局去了。然后很快就办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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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: iDog | Date: 2008.12.01 | Category: 日本生活体验 | 22 Comments